寿县政协实行主席、副主席、驻会常委
浏览次数:4392 发布时间:2007-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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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县政协实行主席、副主席、驻会常委联系民企制度
2007-04-02 20:01
为创新工作方法,改进机关作风,提高机关效能,搞好协调服务,县政协积极探索履行职能的新形式、新方法,在今年实行主席、副主席、驻会常委联系民营企业制度。
该制度结合县委安排的主席、副主席联系乡镇的通知要求,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联系该乡镇的民营企业;驻会常委则每人负责联系一户有关乡镇或工业园区的民营企业大户。联系人的职责是指导所联系企业的工作,参与企业改革与发展、招商引资、安全生产、发展经济等,帮助做好争取项目、编制项目、协调资金、协调发展环境等工作。
该项工作的开展,对于政协拓展履行职能的空间,探索履行职能的新途径,协调促进民营经济的发展,将起到积极的作用。(杨敏 朱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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