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浏览次数:18 发布时间:2026-09-09 |
寿县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反映,寿县城区芍陂路路桥两侧公园、寿春公园、时苗路(宾阳路至隐贤路)景观渠,是周边居民日常休闲散步、外来游客游览打卡的重要公共空间,日常人流量较大,是我县城市绿化与民生休闲的重要载体。
随着我县城市品质持续提升,上述区域绿化景观、步道设施已基本建设到位,白天整体环境整洁优美、通行顺畅。但经实地走访发现,三处重点区域均未配套夜间照明灯具,一到傍晚天黑后全域无灯光覆盖。夜间步道昏暗无光,不仅极大降低了群众散步、休闲锻炼的出行意愿,还极易引发绊倒、磕碰摔伤等安全事故,同时存在治安防范薄弱短板,给广大市民、外来游客日常出行带来诸多不便,群众诉求较为集中。
依据城市公共基础设施管护相关要求,城市公园、景观渠配套照明是完善公共服务、保障群众出行安全、提升城市宜居度的基础性工程。尽快补齐夜间照明短板,既能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又能优化寿县夜间城市风貌,夯实文明城市创建基础,助力城市精细化管理提质增效。
为此建议:
一要加快太阳能照明设施落地建设。由县住建局牵头统筹,结合三处场地地形、步道走向、人流量分布,科学布设点位,尽快推进太阳能路灯采购、安装施工工作,低成本、长效化补齐夜间照明缺口,从根源解决夜间无光通行难题。
二要建立常态化巡查管护机制。路灯建成投用后,明确管护责任主体,制定日常定期巡查制度,常态化排查灯具损坏、供电故障、部件老化等问题,保障照明设施长期稳定正常运行,守护群众夜间出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