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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我县重点扶持企业实行统一收费管理制度的调查报告
浏览次数:1620      发布时间:2006-09-28
关于对我县重点扶持企业实行统一收费管理制度的调查报告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建言献策 > 调查研究 关于对我县重点扶持企业实行统一收费管理制度的调查报告 2006-09-28 16:44    根据县政协会议安排,3月6日至3月9日,由县政协牵头,组织县纠风办、县行政服务中心等单位相关人员对英明化工、成美水泥、正达肉鸡、钰兴医材、廷龙瓜子及中谷安丰油脂等我县首批纳入统一收费的18家重点扶持企业中的10家企业就重点扶持企业实行统一收费管理制度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对重点扶持企业实行统一收费管理制度所取得效果从调研的10家重点扶持企业来看,绝大多数企业对实行重点扶持企业实行统一收费管理制度表示欢迎和支持,称这是县委、政府坚定走“工业兴县”信心的体现,是高度重视民营经济发展的体现,是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体现,通过推行对重点扶持企业实行统一收费管理制度,有力地促进了我县经济的发展。  (一)对实行重点扶持企业实行统一收费管理制度,减少了企业的费用支出。通过调研,广大企业主普遍表示,对重点扶持企业实行统一收费管理制度后,由于对各项行政事业性、部分政策性基金及社会团体等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进行了核定,较以往均有下降,有效地制止了过去那种收费项目随意定,收费标准随便侃的现象。这样就能使企业将有限的资金用在企业的发展上,有力地促进了我县企业的发展,尤其是对部分规模不大,建厂时间不长的中小企业来说,甚至是避免了“夭折”的危险。  (二)对重点扶持企业实行统一收费管理制度,减轻了企业业主在收费管理上耗费的时间和精力。勿庸置疑,以前涉企收费部门的执收人员到企业征收各项费用时,企业主要耗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来全程陪同。业主还要与执收人员就费用征收的高低进行多轮磋商,把极其宝贵的时间和精力消耗在不必要的环节上,极大地影响了企业的正常生产和发展。推行重点扶持企业实行统一收费管理制度后,这一点得到有效根除,从而使广大企业主将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到生产经营中去,有效地促进了企业的发展。  (三)对重点扶持企业实行统一收费管理制度,规范了执收部门的行为,减少了运行成本。实行重点扶持企业实行统一收费管理制度,依法对涉企收费进行规范,加强了对我县涉企收费的管理,减少了涉企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上的随意性。同时通过对重点扶持企业实行统一收费管理制度,涉企的各项费用由行政服务中心直接分解到各涉企收费部门,涉企收费部门就不用再到企业征收费用了,既为涉企收费部门节约时间和精力,同时也节约了公务费用支出,降低了办公成本。  (四)对重点扶持企业实行统一收费管理制度,减少了企业与涉企收费部门之间的矛盾。由于对重点扶持企业实行统一收费管理制度,各企业将相关费用统一上缴县行政服务中心,由县行政服务中心分解到各涉企收费部门,减少了企业与涉企收费部门因收费等问题直接接触的机会,也就势必减少了二者之间产生矛盾的机率。   二、当前我县对重点扶持企业实行统一收费管理制度中存在问题尽管我县实行重点扶持企业实行统一收费管理制度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由于我县推行重点扶持企业实行统一收费管理制度起步晚、起点低,在实施的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纳入重点扶持企业实行统一收费管理制度管理的企业范围还不够大。目前我县仅在18户重点扶持企业中推行重点扶持企业实行统一收费管理制度,企业业主们普遍反映这个范围还不够大,还不能够使我县更多的企业充分地感受我县重视企业发展,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决心和氛围。  (二)纳入重点扶持企业实行统一收费管理制度管理的收费项目还不够完整。通过调研大多数企业业主表示,当前纳入我县重点扶持企业实行统一收费管理制度管理的收费项目还仅仅局限于行政事业性收费和部分政策性基金。仍有一些经营服务性收费和社会团体收费未纳入到重点扶持企业实行统一收费管理制度管理的收费项目之中,这样仍有部分涉企收费部门上门催收相关费用的现象发生,其中还不乏有部分经营服务性收费与服务不配套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企业的正常生产。  (三)涉企征收的费用标准测算方式不够科学。目前,我县涉企收费的标准主要是由行政服务中心会同物价、财政部门,根据近3年的实际基数而定。虽较以前缴费数额有一定幅度的下降,大多数企业业主也都还能够接受,但总的来说,还不能达到涉企收费部门和企业双方都满意的程度。而核定缴费基数的行政服务中心等单位也可以说是“两头”不落好。  (四)部分企业统一收费执行困难。我县在推行重点扶持企业统一收费管理制度以来,多数企业能够按时足额缴费,但也有少数企业存在拖欠行政规费的不良现象。就2005年来说,纳入重点扶持企业实行统一收费管理制度管理的18家企业中,有15家企业按照统一收费的要求按时足额完成了缴费任务,有三家企业(寿春水泥成美公司、英明化工公司、中谷安丰油脂公司)没有按时完成县政府下达的当年任务。其中,寿春水泥成美公司、英明化工公司分别欠费20万元和16万元,于今年元月底和二月中旬才交清欠费,而中谷安丰油脂公司至今仍分文未缴。在对这三家企业征收规费的过程中,县行政服务中心已按照县政府文件要求下达了三次催缴通知书,并多次上门催要,但企业总是寻找借口拖欠缴费。尤其是中谷安丰油脂公司,在要求县政府减免行政规费没有批准的情况下,企业负责人刻意躲避,虽经多次上门收费,但因找不到人,至今没有结果。由于企业拖欠行政规费,相关涉企收费部门意见较大。还有个别企业无视县政府的文件规定,在行政服务中心多次上门催要无果的情况下,将部分规费直接交给涉企收费部门,给统一收费工作造成了较大不良影响。 三、几点建议  (一)加强对重点扶持企业实行统一收费管理制度管理的领导协调力度。行政服务中心作为正科级建制单位,难以协调好当前我县涉企收费部门和企业之间的关系,建议由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或成立一个由县委、县政府负责同志挂帅,县行政服务中心、发改委、财政、监察、物价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重点扶持企业实行统一收费管理制度管理领导组),进一步加强领导协调力度,建立定期会商制度,完善其对重点扶持企业实行统一收费管理制度管理的正常指导、协调和监督,尤其是在涉企收费范围、项目和标准的确定及对在涉企收费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的监管上要发挥主导作用。  (二)完善统一收费管理制度。可参照先进地区的成功经验,进一步完善我县对重点扶持企业实行统一收费的管理制度,尤其是在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确定等方面。建议除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策性基金外,可将检测、检定等经营服务性收费在严格按照行业规定的基础上由涉企收费部门和企业双方签订经营服务性协议,送行政服务中心备案。按照协议约定的服务方式和费用标准,在部门为企业服务后,由中心统一征收服务费用。对于达不成协议,收费部门直接到企业征收经营服务性收费的行为,一律按乱收费处理。同时对社会团体收费和行业协会组织收取的会费在执行部门提供相关资料和费用标准依据的基础上,也一并纳入重点扶持企业实行统一收费管理制度管理范围。  (三)加大对欠缴企业的征收力度和惩治措施。对少数只愿享受权力,不愿履行义务的欠缴企业和不能按时缴纳相关费用的企业,严格按照县政府文件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理,以维护政府的权威性。  (四)进一步加大投入,确保行政服务中心对重点扶持企业实行统一收费管理制度工作顺利开展。实行重点扶持企业实行统一收费管理制度管理是县行政服务中心一项新的工作内容,需要一定的财力作保证。以去年为例,全县18户统一收费试点企业多数在乡镇,按照县政府文件规定,行政规费征收每季度执行一次,县行政服务中心每户企业每年至少要跑四趟以上,仅此一项,每年的车辆使用费就要增加2万余元。2006年县政府还要进一步扩大一站式收费企业的范围,经费支出必然进一步增加,在当前县行政服务中心运转经费不足的情况下,建议县政府加大对一站式收费的经费投入,以保证统一收费工作的顺利发展。  (五)进一步加大对重点扶持企业实行统一收费管理制度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县纪检监察、审计、财政、物价等部门应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结合“十不准”规定,加大对统一收费工作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擅自到企业收费的,一经发现,按乱收费查处,并由财政部门暂停发放其收费票据,对严重违反统一收费管理制度的典型事例,要坚决依法去追究相关人员和主管领导的责任,并予以通报批评,决不姑息。                                 寿县政协调研组  相关链接 Copyright 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