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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我县重点扶持企业统一收费管理情况的调研通报
浏览次数:1474      发布时间:2006-09-28
关于对我县重点扶持企业统一收费管理情况的调研通报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建言献策 > 调查研究 关于对我县重点扶持企业统一收费管理情况的调研通报 2006-09-28 16:51    3月6日至9日,县政协组织县纠风办、行政服务中心等单位相关人员对英明化工、正达肉鸡、成美水泥等首批纳入统一收费的18家重点扶持企业中的10家企业就统一收费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了调研,从调研情况看,县里实行统一收费制度受到乡镇和企业普遍欢迎,在优化投资环境方面取得了以下初步成效:  1、实行统一收费管理,将涉企各项行政事业性、部分政策性基金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统一核定,不仅降低了企业缴费数额,而且有效地制止了过去收费项目随意定,收费标准随意侃的现象,切实减轻了企业负担。  2、实行统一收费管理,将多家职能部门向企业收费改为由行政服务中心统一收取,实现执收部门与企业两头不见面,减少了企业与执收部门在缴费问题上的矛盾,为广大业主节省了时间、精力,使其把更多的时间精力投入到生产经营中,大大减少了企业的运行成本,有效地促进了企业的发展。  3、实行统一收费管理,由行政服务中心在规定的时间内到企业收取,避免了各部门经常性到企业收费,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为企业营造了宽松的发展环境。  由于实行企业统一收费制度尚处试点阶段,加之该项工作涉及到部门和企业的利益调整,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以下问题:  1、统一收费企业的范围不大。目前纳入统一收费的企业只有18户,占全县企业总数的比例达不到1%。  2、统一收费企业的收费项目不完整。目前,纳入我县统一收费管理的收费项目仅限于行政事业性收费和部门政策性基金,经营服务性和社会团集收费大多没纳入统一收费管理的收费项目中,仍然存在着涉企收费部门上门催收服务性和社团收费的现象,在一定上程度上影响了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  3、收费标准测算不够科学。目前涉企收费额有的是依据县政府与企业达成的协议确定的,有的是依据企业近三年平均缴费数确定的。按照这一方法确定的收费基数不仅收费额低于法定标准,而且难以形成缴费逐年按比例增长的机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部门利益,少数部门对此意见较大。同时,由于企业过去缴费额不同,依据企业近三年平均数确定收费基数,同类同规模企业收费额很难做到一致,容易造成企业之间相互攀比,给中心收费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4、部分企业主动缴费意识差,存在拖欠规费的现象。2005年,在统一收费的18家企业中,寿春水泥、英明化工两家企业均未按时缴费,经过多次催要,在今年的2月底才交清欠费,而中谷安丰油脂公司至今分文未缴,相关涉企收费部门意见较大,给统一收费工作造成了较大负面影响。  针对以上问题,为加强统一收费管理,优化我县执法环境,提出以下建议:  1、加强统一收费管理的领导协调力度。建议由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或成立一个由县委、县政府负责同志挂帅,行政服务中心、发改委、财政、监察、物价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统一收费管理领导组),加强对统一收费管理的正常指导、协调和监督,尤其是在收费范围、项目和标准的确定及监管上发挥主导作用。  2、完善统一收费管理制度。参照发达地区的成功经验,进一步完善收费标准的测算,扩大收费项目范围,将检测、检定等经营服务性收费和社会团体收费一并纳入统一收费管理的范围。  3、加大欠缴企业的征收和惩治力度。对少数只享受权力,不愿履行义务的欠费企业和不能按时缴费的企业,严格按照县政府文件和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足额征收到位,以维护政府的权威性。  4、加大经费投入,确保统一收费工作顺利开展。  5、加大统一收费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县纪检监察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结合“十不准”规定,加大对统一收费的经常性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擅自到企业收费的严肃查处。实施非均衡战略,加快中心镇发展         相关链接 Copyright 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