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浏览次数:68 发布时间:2026-02-02 |
一、办理情况
县政协十七届四次会议以来,广大政协委员、政协各参加单位和各专门委员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共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在中共寿县县委的坚强领导下,聚焦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努力运用提案建言献策、服务发展、凝聚共识,为助力寿县高质量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年来,共收到提案236件,经审查并案处理后,正式立案232件,分别交由69家单位(乡镇)办理,截至2025年10月底,均已办复。提案中的许多意见建议已体现到相关规划政策和工作举措中,为助推寿县高质量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在政治建设方面,立案提案26件,占总数的11%。在经济建设方面,立案提案51件,占总数的22%。在社会建设方面,立案提案93件,占总数的40%。在文化建设方面,立案提案45件,占总数的20%。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立案提案17件,占总数的7%。
二、主要做法
(一)强化党的全面领导,把准提案工作政治定位。把党的领导贯穿提案工作各方面全过程,组织委员深入学习中共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和提案工作重要要求,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切实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转化为建言献策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引导委员围绕“国之大者”和“民之关切”精准建言,实现政治上团结合作、思想上共同进步、行动上步调一致。
(二)聚焦提案质量提升,夯实精准建言实践基础。牢固树立“提案不在多而在精”的理念,引导委员精准选题、深入调研、务实建言。通过委员走访,对部分政协委员进行选题指导。加大集体提案培育力度,鼓励各专委会围绕重点领域开展调研。继续开展“提案撰写月”活动,加强提案质量审查,力求提案有共识、立得住、能办理、可实施。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提案提前和委员沟通,建议委员调整内容,确保立案提案质量过硬。
(三)聚力中心工作推进,推动提案办理落地见效。聚焦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以“提得准、办得实、有成效”为目标,推动提案建议从“纸面”落到“地面”。发挥重点提案办理示范带动作用,经县政协主席会议研究确定8件重点提案,提请县委、县政府领导领衔督办。召开县委书记领衔督办县政协重点提案办理协商会,县委主要领导出席会议,了解提案办理情况,听取提案者对办理结果的意见建议,为全县提案办理工作树立标杆、作出示范。
(四)深化多元协商联动,凝聚共促发展工作合力。坚持把协商民主贯穿提案工作全过程,推动提案者、承办单位同向发力,凝聚履职共识。办前沟通协商、办中当面协商、办后反馈协商。对未被采纳的建议,要求承办单位加强与提案者沟通协商,认真做好解释说明,实现“提案办一件、协商深一层、共识增一分”。持续跟踪提案办理成果,组织委员围绕新能源汽车、绿色食品、文旅融合等开展视察活动,实地查看提案办理成效,推动提案建议转化为助推寿县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果。
三、2026年工作思路
(一)强化政治引领,筑牢共同思想基础。坚持把党的全面领导贯穿提案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始终保持提案工作正确政治方向,聚焦“十五五”规划实施中的重要事项,紧盯“五大攻坚行动”重点任务,以及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引导委员精准建言、靶向发力,确保提案工作与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同频共振、同向而行。
(二)聚焦质量核心,提升建言献策水平。优化选题导向,聚焦产业发展、民生保障、生态保护、文化传承等关键领域,选准小切口、找准真问题。拓宽委员知情明政渠道,确保提案言之有物、言之有理、言之可行。严格审查把关,坚持政治性、科学性、可行性相统一,对提案进行逐件审查,切实提高立案提案的整体质量。
(三)深化办理协商,推动办理成果转化。持续完善“提、立、办、督、评”全环节协商。继续发挥党委、政府领导领衔督办重点提案的示范作用,深化与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各承办单位的沟通协作,确保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把协商民主贯穿办理全过程,推动办理结果从“答复满意”向“成果满意”转变。
(四)强化自身建设,推动提案规范运行。以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为抓手,全面提升提案工作科学化水平。树立鲜明导向,激发委员撰写提案、承办单位办理提案的内生动力。强化队伍建设,加强政协委员和提案工作者学习培训。优化宣传引导,讲好“提案故事”,不断扩大提案工作的社会影响力。